农村普遍实行生产责任制后,有人说,多子女户可先富裕起来;也有人说,独生子女户可先富裕起来.那么,究竟是谁最有条件可以先富裕起来呢?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在河南省光山、扶沟、襄城三县和信阳市郊区,对当地处于中等收入水平的十三个生产队的独生子女户、三个孩子以上的多子女户进行了调查,取得了一九八一年反映家庭生活水平的结果是:独生子女户年经济收入人均499.78元,多子女户人均360.48元,相差139.30元;独生子女户年底人均存粮666.44斤,多子女户145.88斤,相差520.56斤;独生子女户年底人均存款295.51元,多子女户37.16元,相差258.35元;独生子女户住房面积人均14平方米,多子女户人均11平方米,相差3平方米;在电视机、自行车、逢纫机、收音机、手表、大立柜、沙发、电扇等大件高档家产上,独生子女人均2.16件,多子女户人均1.09件,相差1.07件.由此看来,独生子女户要比多子女户的生活富裕得多.所以如此,通过调查,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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