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以调整为中心的八字方针的指导下,农村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商业进行了疏通商品渠道的改革,特别是由于恢复和发展了城市中的农贸市场以及农村集镇中的集市贸易,开放了某些商品的长短途贩运,准许个体经营手工业,饮食业、商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等经济活动,从而导致大量的暂时性农业人口流动。集市贸易在我国广大农村和集镇中有着悠久的历史。解放以后,我国广大农村仍然保留了大量的集市贸易,它是为了适应我国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农民的实际需要,作为社会主义国营商业的一条补充渠道而存在的。
版权所有:《人口与经济》编辑部技术支持:北京通元动力软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