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在1982年4月30日发表的《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结果的统计公报》中公布了我国1981年底29个省、市、自治区的总人口为99,622万人(未包括现役军人);1983年4月29日的年度统计《公报》中又公布了1982年底29个省、市、自治区的总人口为101,117万人(未包括现役军人)。 以上两个年度末的全国总人口是由公安部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上报的人口统计年报手工汇总提供的数字。它的统计质量如何?怎样检验其准确程度?是国内外人口学界和其他人士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 现就这个问题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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