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拟通过分析计算合肥城市区域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结合区域内城镇的现状人口规模及其进一步发展的条件,提出到本世纪末,本区域城镇化水平和城镇人口规模等级体系的预测和设想,供有关方面参考。 文中所用的"合肥城市区域",指的是在安徽全省经济区划基础上的合肥市地方性城市区域。考虑到与相邻城市的合理的地域分工与联系,合肥城市区域以合肥市为中心,包括除已划入合肥市行政区的肥东、肥西和长丰(仅包括杨庙乡,下塘区和陈刘乡及其以南地区)三个县外,还应划入舒城、庐江和巢湖三个县、市,计两个市、5个县、40个区、315个乡,总面积1.2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551.7万,其中非农业人口88.5万。区内共有建制市、镇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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