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4月1日,我国首次对残疾人口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抽样调查,全国共抽取了369448户,1579316人,调查人数占全国总人数的1.5‰.经计算机汇总,调查样本中,确定为视力、听力语言、智力、肢体、精神病五类残疾和综合残疾者共77345人,占调查总人数的4.90%.按此比例推算,我国残疾人的总数约有5164万人,其中听力语言残疾约1770万人;智力残疾约1017万人;肢体残疾约755万人;视力残疾约755万人;精神病残疾约194万人;综合残疾约673万人.上述残疾人的10.51%分布在市:14.96%分布在镇;其余74.53%分布在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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